宣傳與協辦服務說明
【推廣教育中心宣傳與協辦服務說明】
為鼓勵更多單位參與推廣教育計畫,並協助新進開課單位或升等教師順利承接專案與推動課程,若於辦理期間有課程宣傳、報名等協辦需求,開課單位可視實際情況,自課程總經費中額外提撥 10% 作為「協辦管理費」,由本中心協助執行相關庶務。
此合作機制不僅有助於強化課程推動效能與行政支援,也可進一步促進校內單位間的互助合作與資源共享。開課單位可依實際需求與本中心洽談合作方式,亦可參考下列課程宣傳服務方案,選擇適切項目以強化課程曝光與招生效果。
【備註:依據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推廣教育收支管理要點》第三條第(一)項規定,凡於校內辦理推廣教育課程者,須依課程總經費提列:15% 作為行政管理費,由學校統籌運用。10% 作為單位基金,由開課單位自行運用…。
特別說明:上述 15% 行政管理費與 10% 單位基金,皆非推廣教育中心所得,本中心亦未收取任何行政管理費用。】
|
校內課程宣傳方案
|
|||
|
1.本中心僅協助宣傳公告,課程宣傳DM須由開課單位自行設計並提供JPG檔。
|
|||
| 序號 | 品項 | 金額 | 備註 |
| 1 |
置入【推廣教育中心網站-最新消息】行銷
|
3,000 | |
| 2 | 置入【推廣教育中心網站-課程資訊】行銷 | 6,000 |
1.課程資訊內容包含:報名作業、繳費作業、對帳作業、入帳作業。
|
| 3 |
置入【推廣教育中心Facebook粉絲專頁】行銷
|
3,000 | |
| 4 |
置入【推廣教育中心LINE官方帳號】行銷
|
3,000 | |
| 5 | 置入寒假【綜合課程宣傳DM】課程欄位 | 3,000 |
僅於寒假或暑假,本中心有製作【綜合課程宣傳DM】時提供服務。
|
| 6 | 置入暑假【綜合課程宣傳DM】課程欄位 | 3,000 |
僅於寒假或暑假,本中心有製作【綜合課程宣傳DM】時提供服務。
|
|
【綜合課程宣傳DM】範例:
|
|||

